一、審計委員會成員資料
身分別
條件
姓名
專業資格與經驗
獨立董事
(召集人)
周澤宜
台聚集團會計長(2022年迄今),具會計及財務分析、領導及決策能力
任志強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機械工程系教授(2003年迄今)及台灣區流體傳動工業同業公會顧問(1993年迄今),具產業知識及危機處理能力
林根茂
緯達興業有限公司董事長(1990年迄今),具經營管理及決策能力
黃意文
弘沅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2022年迄今),具危機處理及領導能力
二、審計委員會職責
1.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協助董事會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1)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2)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3)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4)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5)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2.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1)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
(11)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三、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2025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6次,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 稱
姓 名
實際出席
次數
委託出席
實際出席率(%)
備 註
4
0
100%
召集人/新任
6
連任
林育雅
2
舊任
其他應記載事項:
1.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審計委員會
召開日期
議案內容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
意見之處理
2025年2月27日
第五屆第十七次
通過2024年度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告
無
審計委員會委員照案通過所有議案,董事會並依審計委員會之建議,核准通過所有議案。
通過本公司2024年度盈餘分配案
通過內部控制聲明書
通過本公司之公司章程修訂案
通過解除本公司第七屆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評估本公司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
通過董事會提名之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案
通過寧波亞德客自動化工業有限公司增資案
2025年8月15日
第六屆第二次
通過2025年第二季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
2025年11月13日
第六屆第三次
通過本公司2026年稽核計畫
(2)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2.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第五屆第十七次審計委員會討論事項第十六案「通過董事會提名之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案」獨立董事任志強、獨立董事林根茂及獨立董事黃意文,因其為獨立董事候選人,鑒於利益衝突依規定迴避,不得行使表決權或代理他人行使表決權。
3.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1)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每月透過稽核報告與獨立董事溝通,並於每季的會議中報告稽核業務執行狀況,若有特殊狀況時,亦會即時向審計委員會委員報告。2025年度並無上述特殊狀況。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狀況良好。
日期
與會人員
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事項
溝通結果
會前會
全體獨立董事
內部稽核主管
審閱稽核業務報告
無異議
審核內部控制聲明書
經審議後,送董事會決議
2025年5月12日
2025年5月21日
審核2026年稽核計畫
2025年12月22日會前會
(2)會計師則依每次會議議程內容需要列席審計委員會,包括報告當季財務報告查核或核閱結果、查核或核閱範圍及時間規劃,以及重大發現、提供簽證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決定須於財務報告中溝通之關鍵查核事項、法令修訂對公司之影響等情形。若有特殊狀況時,亦會即時向審計委員會委員報告。2025年度並無上述特殊狀況。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與簽證會計師溝通狀況良好。
與簽證會計師溝通事項
翁博仁會計師
2024年度財務報表審閱情況
審閱簽證會計師資歷及獨立性
2025年第一季財務報表審閱情況
2025年第二季財務報表審閱情況
會計師就2025年度財務報告查核規劃及關鍵事項查核重點進行說明並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討論及溝通
2025年第三季財務報表審閱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