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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履行誠信經營情形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運作情形:

    ·     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業經2013年11月4日董事會核准訂定,最近期修訂於2020年3月12日董事會核准修訂,其中明訂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及管理階層於執行業務時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審慎行使職權,於每年定期辦理宣導,納入稽查監督。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 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運作情形:

    ·     本公司「員工手冊」、「誠信經營守則」及「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對於作業程序、行為指南、教育訓練、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等皆有清楚及詳盡之規範,並由稽核部門嚴格監督誠信經營政策之制定與執行,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運作情形:

    ·     本公司於「誠信經營守則」與「員工手冊」中明訂對於違反社會法律、治安管理、貪汙、收取回扣及騷擾廠商等違返誠信行為會有相應懲處,並設有暢通的申訴管道,皆列為員工入職及在職培訓內容。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運作情形:

    ·     本公司制訂有供應商管理辦法,對於供應商信譽有疑慮的,不得進行採購。並定有供應商協議,條款中明訂禁止廠商向本公司員工有行賄等不誠信行為,如有違反將追究責任並拒絕往來。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運作情形:

    ·     本公司由集團總經理辦公室規劃推動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制定,並由稽核單位監督執行狀況,並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誠信經營具體成果及推動情形,最近期提報董事會日期為2023年11月6日。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運作情形:

    ·     本公司於「員工手冊」明定相關人員不得圖利自我、防止利益衝突,並利用各種會議交流傳達誠信經營的企業精神。並制訂「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適時、適當的提供陳述或檢舉管道,落實防止利益衝突之執行。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運作情形:

    ·     為落實誠信經營,本公司對於法令規章之遵循情形,均透過健全之內稽、會計與內控制度定期查核。

    ·     本公司每年度定期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由內部稽核單位查核,並視需要由會計師出具內部控制制度審查報告。

    ·     本公司會計制度已有效執行多年,每年度皆委由會計師執行查核作業並出具查核報告。

    ·     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明訂內部稽核單位應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據以查核防範方案遵循情形,且得委任會計師執行查核,必要時,亦得委請專業人士協助。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運作情形:

    ·     本公司制訂有員工手冊要求員工誠信,並列為員工入職及在職培訓內容。台亞為推動全體同仁之宣導教育,2023年共舉辦1次員工大會共計995人次,宣導誠信經營守則等重要規範之應注意事項。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運作情形:

    ·     本公司設有員工信箱、內部通訊軟體,做為向公司高階主管(例如:集團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各子公司總經理)申訴不誠信行為管道,由專責單位處理相關事務,並對於有不誠信者,進行懲戒,以落實誠信政策。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運作情形:

    ·     本公司「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明定檢舉陳報流程、審理單位,並承諾對陳報人及檢附證據予以保密。2023年受理檢舉案件中並無涉及不誠信行為之情事。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運作情形:

    ·     本公司對於檢舉人進行個人資料及檢舉內容的保密,以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運作情形:

    ·     本公司設有網站,揭露公司企業文化、相關經營方針等資訊,並於公司網站揭露誠信經營守則內容。

     

    五、其他

    (一)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二)遵循誠信經營政策聲明書簽署情形:公司全體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為積極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承諾,皆完成簽署「遵循誠信經營政策聲明書」。

    (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     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中訂有「董事利益迴避制度」,董事對於會議事項,有個人利害關係且其利益與公司利益可能衝突者,得陳述意見及答詢,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回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其表決權不應計入已出席董事會會議董事之表決權數。

    ·     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公司對主要營運據點之營運活動,進行貪腐相關情事的風險評估,透過各地管理單位會進行年度自行查核及法令遵循自行評估,達到有效控管並落實執行,並定期由稽核單位獨立稽核,確保整體機制之運作,共同管理與預防不誠信行為之產生。2023年度無發生貪腐情事及反競爭行為。